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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日起,成渝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办法和裁量的基准统一,你知道吗?_百度...
1、《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宁波市、厦门市、青岛市税务局于2024年11月25日联合发布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,此前相关区域性基准同时废止。
2、《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适用于包括湖北省在内的中南区域,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,旨在统一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,解决“同错不同罚”问题。
3、《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是覆盖中南七省(区、市)的统一税务执法规范,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,旨在消除区域处罚差异,确保公平公正,同时废止了广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、海南、深圳等地此前发布的相关公告。
4、此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,同时2014年第7号公告废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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